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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互联网金融应建统一征信标准及共享机制
来源:封面新闻
2019-01-22
近年来,P2P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网络大众筹资、大数据金融等互联网金融搭乘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春风迅速崛起,但风险预防与管理难度加大也在随之加大。

 

近年来,P2P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网络大众筹资、大数据金融等互联网金融搭乘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春风迅速崛起,但风险预防与管理难度加大也在随之加大。

1月15日,(四川)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寇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亟待重视并解决。他建议,完善互联网金融法规建设,建立统一的征信标准及共享机制,并应提前布局区块链新兴技术。

三大互联网金融风险需注意

问题

“网络金融业务的广泛普及,使个人借贷、融资的途径更加多元化,提升了金融行业的活跃度,但是信用机制的缺失,也导致金融平台的风险预防与管理难度加大。”寇纲说,他一直很关注互联网金融风险方面的问题,去年还到成都、广元等地进行了跟踪调研。同时,也注意到2018年互联网金融领域发生了许多“跑路”事件。

寇纲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中主要存在三类问题。首先,征信法律法规监管不到位,“在互联网征信方面,我国对管理企业没有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协会也没有相关的监管规定等。”

然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由于互联网平台种类繁多,其征信系统标准不统一,因此在征信数据的采集、分析和使用方面也同样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达不到央行规定的征信体系要求。不同平台采集的用户信息也不尽相同,标准差异化严重。”另外,目前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还未与央行征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各互联网平台出于自身原因考虑,很难将自己的数据共享,一定程度上形成信息分散和信息孤岛局面。

全省金融风险防控立体化格局已初步建立

进步

在风险预防与管理难度加大的同时,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正在逐渐完善。目前,金融工作局与一行三局建立了“1+4”防控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省与地方金融局(办)建立了“1+21”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建成全省金融风险防控立体化格局。

寇纲介绍,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各部门合力推进多次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通过建立全省互联网金融活动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遏制虚拟货币投机炒作等违规金融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虽然在实践中不断尝试,但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机制,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业稳定和谐发展的必破之题。”

要提前布局区块链新兴技术

献策

“首先,就要完善互联网金融法规建设”寇纲认为,通过完善法律法规,限制利用互联网金融方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非法避税、对金融网站的非法攻击行为等。

同时,建立统一的征信标准及共享机制。具体而言,做好参与主体的精准识别,建立统一的认证和识别标准,并建立跨平台的统一标准,实现平台之间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在信息共享上,政府部门需扮演主导者角色,明确征信数据共享的条件和要求,建立数据共享奖励机制及惩戒措施,将市场化信用企业和个人征信等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中。

还需提前布局区块链新兴技术。“区块链技术能解决大数据风控存在数据孤岛、数据低质和数据泄露等问题”

责任编辑:何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