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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牢保护之网 打通转化桥梁
作者:张泉 白国龙 | 来源:新华网
2018-06-06
 针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闲置率高、转化率低的问题,我国多地开展了改革探索,近8成高校建立了专职或兼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6成以上高校建立了知识产权权属和利益分配制度,带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日趋活跃。

 

专利申请量、商标注册量分别连续7年和16年位居世界第一;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10年间,我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全面跃升。

作为一项重大制度实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我国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的历史征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结牢保护之网:有效保护激发创新活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纲要》实施以来,我国从立法、行政、司法领域全面发力,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逐步成型。

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修订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专门法律,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益健全。

出口侵犯专利权电动平衡车专案,查扣侵权电动平衡车12766台,价值人民币约1300万元;进口假冒商标汽车润滑油专案,查扣假冒汽车润滑油80余吨,货值人民币950余万元……针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日益成为常态。

“护航”“清风”“龙腾”“剑网”……一系列专项行政执法行动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产生强大威慑。

司法保护力度同步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全面推开,3家知识产权法院和一批知识产权法庭相继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

为更加便捷、高效保护知识产权,我国目前启动建设了19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保护中心运行以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周期由3-4个月缩短为1个月,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平均22个月缩短至3个月以内。未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将进一步扩大数量、完善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2017年的76.69分。但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侵权损害赔偿的及时性、足额性满意度还有待提升。

“将以专利法修改为契机,积极推动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期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说。

顺畅转化通道:高效运用提升发展质量

转化运用是知识产权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创新成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针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闲置率高、转化率低的问题,我国多地开展了改革探索,近8成高校建立了专职或兼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6成以上高校建立了知识产权权属和利益分配制度,带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日趋活跃。

2008到2016年,中国科学院累计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从257件增加到1154件,金额从6.42亿元提高到25.6亿元;西北工业大学以知识产权入股组建多家企业,涵盖高性能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水下航行器等领域,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创新源头。

知识产权转化需要理顺体制机制,也需要转化平台和转化渠道。为顺畅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渠道,相关部门推动构建了“平台、机构、资本、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质押融资、专利导航、分析评议等提供支撑。

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带动了相关产业高速发展。2015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12.4%;核心版权产业、网络核心版权产业规模连年高速增长;一大批科技创新企业异军突起。

与此同时,我国在国际技术标准领域影响力也日益增强:大唐电信、华为等企业加入或组建重要技术标准的国际专利池;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牵头的AVS标准形成了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政策;我国在5G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了一批纳入国际标准的核心专利……

目前,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但专利质量总体而言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提质增效将成为未来知识产权创造及运用的重要内容。

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表示,应当更加注重高价值发明创造及其核心专利成长的良性生态环境的营造和建设,为培育更多更好更富有经济效益的专利及技术成果创设更适宜的土壤和气候。

搭建合作桥梁:同等保护促合作共赢

知识产权是世界各国间创新合作的桥梁。企业、资本、商品、技术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无不需要知识产权制度保驾护航。

目前,我国加入了世界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先后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签订了“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协议;柬埔寨、老挝率先成为在其国内认可中国专利授权或审查结果的国家。

2017年,中国PCT专利申请量5.1万件,位居全球第二;中国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突破3000件,首次跻身马德里联盟前五位。

在持续扩大开放过程中,我国坚持对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为中外企业塑造公平良好的营商环境。

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对外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达到286亿美元,中国知识产权跨境交易的逆差超过200亿美元。中国越来越多地被选为非中国公司间专利诉讼的一个关键地方,因为诉讼当事人觉得他们在中国会受到公正对待。

“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持续加快,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也更加迫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卢鹏起表示,中国企业在海外商标被抢注、遭遇恶意诉讼及调查、落入竞争对手的专利陷阱以及投资合作协议中知识产权条款不利的情况仍屡有发生。

申长雨表示,将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责任编辑:焦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