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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云服务器知识产权侵权案改判阿里云无责
来源:尚法新闻
2019-06-24
从我国云计算行业的发展阶段来看,若对云计算服务提供者在侵权领域的必要措施和免责条件的要求过于苛刻,势必会激励其将大量资源投入法律风险的防范,增加运营成本,给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6月20日,首例云服务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二审改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一审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阿里云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2015年,乐动卓越发现一款名叫《我叫MT畅爽版》的游戏,涉嫌非法复制其《我叫MT online》游戏的数据包,而《我叫MT畅爽版》所属公司租用的服务器正是阿里云提供。随后,乐动卓越致函要求阿里云删除涉嫌侵权内容,并提供服务器租用人的具体信息,但未得到阿里云积极配合。

乐动卓越认为,阿里云的行为涉嫌构成共同侵权。2015年11月,乐动卓越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阿里云断开链接、停止服务,向其提供数据库信息,并赔偿经济损失。

2017年6月, 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阿里云公司构成侵权,并赔偿乐动卓越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约26万元。

石景山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出:“阿里云公司对于乐动卓越公司的通知一直持消极态度,从乐动卓越公司第一次发出通知起,阿里云公司在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未采取任何措施,远远超出了反应的合理时间,主观上其未意识到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客观上导致了损害后果的持续扩大,阿里云公司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户隐私受到挑战

云计算是新生事物,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应运而生。云服务器使用了云计算技术,整合了数据中心三大核心要素:计算、网络与存储,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用户与高端用户提供基于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服务。

该案作为国内首例涉及云服务器提供商责任认定问题案件,目前尚无直接适用的法律条文,一审判决后,用户数据与隐私安全成为关注焦点。若按照一审判决,云服务商在接到投诉后应当审查用户数据,将给数以百万级的用户的数据安全、商业秘密、用户隐私带来挑战。

记者注意到,阿里云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消息称,“对阿里云来说,保护客户数据隐私一直是我们坚守的生命线。在这次事件处理中,保护数据隐私是我们的第一原则。阿里云认为,作为云服务器提供商,既没有任何权利去查看用户的信息内容,也没有任何理由去调用用户的数据。只有收到司法部门的正式裁决和通知,阿里云才会依照法律要求配合司法部门协助调查。即使输掉这个官司,我们今后也不会改变数据安全第一原则,阿里云将捍卫客户数据隐私到底。”

随后,阿里云公司上诉至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二审判决书中回应了此案的一些争议点,如本案的法律适用、合格通知的判断标准、云服务器提供者应当采取何种必要措施、阿里云公司是否构成共同侵权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等方面问题。

乐动卓越公司发出通知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法律适用方面,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认为,阿里云公司提供的云服务器租赁服务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具体网络技术服务类型,因此不适用该条例,而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即“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权利人发出的通知不满足法律规定的合格通知要件即为不合格通知,不应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苛以进一步联系、核实、调查等责任。如果容忍通知缺少法律规定的要件,并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进一步联系、核实、调查,无疑使得法律对通知合格要件的规定落空……在《侵权责任法》对前述问题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上述要求必然使得网络服务提供者面临责任承担的不确定性。

因为乐动卓越公司向阿里云公司发出的通知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通知,阿里云公司就其出租的云服务器中存储侵权软件的行为,在本案中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首例云服务器知识产权侵权案改判阿里云无责,用户隐私成关注焦点

二审判决摘要(图片来源:新浪科技)

阿里云发通知“警示”侵权人 达到免责条件

关于云服务器应当采取何种必要措施的问题,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根据阿里云公司提供的云服务器租赁服务的性质,在技术上不能针对具体信息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的措施。

但鉴于信息服务业务类型不同,以及权利人主张权利内容不同,阿里云公司仅根据权利人通知即采取后果最严厉的“关停服务器”或“强行删除服务器内全部数据”措施有可能给云计算行业乃至整个互联网行业带来严重的影响,并不适当,不符合审慎、合理之原则。

在不适合直接采取删除措施的情况下,转通知体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警示”侵权人的意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可以成为“必要措施”从而使得网络服务提供者达到免责条件。

此前曾有相似案例判平台无责

记者发现,此前在其他领域也有过相似的判例。2012年《女情魔》的作者刘帮华以及拥有其著作权的三面向公司等将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起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玄霆公司的“起点中文网”上有一篇专属作品《女情迷》,其结构、人物、内容与刘帮华所著《女情魔》一致。对于专属作品的授权内容,网站上显示作者应保证稿件系首发于“起点中文网”及“起点中文网”所属合作的网站和媒体,同意起点网站作为稿件版权的独家发布人。在撤销本委托前,保证不再将稿件投给其他出版社媒体。

此案的其中一个争议点为:“起点中文网”提供的是否仅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一审法院认为,“起点中文网”的运营模式是作者提供作品,用户通过购买虚拟“起点币”在网站进行消费,“起点中文网”从中营利。注册用户特别是专属作品作者向“起点中文网”投稿时,必须授权网站经营者独家行使该作品的电子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站经营者根据作品点击情况付给作者稿酬。盛大公司和玄霆公司是网络内容服务的提供者,应当承担涉案作品的侵权责任。

随后,玄霆公司等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提出,玄霆公司作为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在其网站中明确标示了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并提供了具体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玄霆公司作为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已尽到了合理的审查和管理责任,对用户上传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不具有过错。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服务器提供商类似于酒店式公寓的管理者,公寓管理者虽然都会保留一把房间钥匙,但是这把钥匙不能乱用,不能在承租人不在的情况下随意打开房门,并允许他人进入房间,只能根据公安、法院等公共权力机构经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打开房门。

“云服务器知识产权侵权案”涉及云计算行业发展、数据隐私保护等热点问题。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从我国云计算行业的发展阶段来看,若对云计算服务提供者在侵权领域的必要措施和免责条件的要求过于苛刻,势必会激励其将大量资源投入法律风险的防范,增加运营成本,给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动辄要求云计算服务提供者删除用户数据或关闭服务器,也会严重影响用户对其正常经营和数据安全的信心,影响行业整体发展。

责任编辑:焦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