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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是当前和未来国家竞争的制高点,世界各国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提高到了空前的高度。日本、韩国和新加坡是亚洲信息化建设的强国,无论从信息化战略规划方面、还是信息立法、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
有许多值得借鉴的成功做法。
【实力篇】我国与日韩新存在较大差距
与日韩新三国相比,我国由于幅员辽阔,信息化协调工作艰巨复杂,使得部门利益分割和重复建设问题相当严重。再加上数字鸿沟严重,尽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起步良好,但全社会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还需时日。
1 信息战略和政府支持
日、韩及新加坡紧跟国际步伐,把社会问题作为信息化发展的导向,从社会中各种人群的应用去考虑,进而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
日本政府在90年代末发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后,就提出了“建设高度信息化社会”的IT立国战略。2003年7月,以日本时任首相小泉纯一郎为部长的日本信息技术战略总部通过了《E-Japan战略II》,对日本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发展方向进行了重大调整,把信息化建设转向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上来。2004年3月,日本总务省召开会议并确定了《U-Japan战略》(下称U战略)。明确在2010年让国民100%能使用高速和超高速网络,让80%的国民能利用ICT解决需要解决的课题并体验到ICT有安全感。
韩国政府于1995年开始实施国家信息基础建设计划,制定了《促进信息化基本法》和《促进信息化基本计划》,目标是实现全社会最普遍需要的信息服务。如今,通过实施一系列整体信息化发展规划,韩国与美国的信息技术差距已从2003年的2.6年缩短到目前的1.6年。
到目前为止,新加坡信息化建设蓝图已经更新了5个版本。最新的是2006年6月,新加坡IDA(信息资讯发展管理局)向全球公布的“智慧国2015(iN2015)”计划,它确定了未来10年将实现的6大目标。这一计划解决的不仅仅是经济发展问题,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社会使命出现的。
而我国也已经多次出台信息化规划,显示出信息化已经由从前的自发建设转变为统一框架下有目的的系统建设。尤其是,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了今后十五年中国信息化的基本方向,成为信息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 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管理
相比日、韩和新加坡的管理机构而言,我们的管理尽管是统一由一个部委来管理,但仍存在下设机构混乱和管理错位的问题。
在互联网普及率上,我们和三国的差距比较大,我国只有7.2%。而韩国的宽带普及率高达73%,在世界上也是一流的。在电脑普及率上,我们的城镇数据和上述三国差距不是很大,但总体上看就无法比较了。所以,中国农村的信息化建设形势还是十分严峻的,应该得到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四国都有稳定的管理机构。日本分管信息产业的有分管通信运营与服务的总务省和分管研发和制造的经济产业省。这种管理模式有助于信息化建设方向的高度集中,并可以相互促进。目前,新加坡各级政府部门及法定机构均有CIO,且都有IDA派驻的业务人员,CIO和派驻在各部门的IDA官员,业务上直接向提供服务的部门领导负责,技术上向IDA报告。这一运作方式的优势在于: 有利于确保战略发展方向,自上而下地贯彻规划和计划。
在信息化管理上,我国目前的管理模式容易导致管理职能分散,给统筹规划、制定政策法规、支持研发创新、引导市场走向、进行宏观调控和规范市场秩序等带来很大困难。
各省在管理机构上仍存在不统一问题,容易出现工作上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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