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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日前宣判,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逃税罪名成立,获刑3年,缓刑5年,罚款1100亿韩元(约合1.09亿美元)。 检察人员指控李健熙通过非法手段向其儿子转移三星集团
下属的“爱宝乐园”债券并使其子获得对“爱宝乐园”控制权、通过匿名股票交易逃税以及涉嫌默许低价发行三星子公司债券。 根据指控,李健熙涉嫌逃税1128亿韩元(约合1.12亿美元)。检察人员要求判他7年监禁,处以3500亿韩元罚金(约合3.47亿美元)。 法庭最终判定李健熙逃税罪名成立,但驳回了其他两项指控。 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说,判决结果明显有利于被告,法庭宣布判决后,法庭内传出了掌声。法新社报道,听到判决后,李健熙铁沉着的脸上也有了笑容。 判决结果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他们谴责判决不公,称这一判决“可耻丢人”。韩国汉城大学一名贸易学教授说,他对于判决结果“无话可讲,深感失望”。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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