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孔发龙: 赋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作为农信系统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继2018年两会期间提出“强化农合金融机构改革 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等建议后,今年两会再次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声”,带来了《关于帮助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的建议》《关于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建议》《关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更好地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等议案。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
孔发龙代表表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乡村振兴、金融扶贫、民营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以不到全国金融机构15%的资金来源,发放了全国30%左右的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60%左右的农户贷款、90%左右的扶贫贷款,践行了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承担了大量社会责任,是支持乡村振兴的金融主力军。
自2003年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受地域经济、管理体制、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也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影响和限制了其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风险防控压力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以支农支小支微为主责主业,服务对象有着天然的弱质性,经营风险相对其他银行较高。2018年末,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4.9%,大幅高于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已逼近5%的监管红线,防范化解风险的压力较大。二是资本补充渠道窄。目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增资扩股、增加收益留存和一般准备等方式补充资本,而长期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其他资本工具的运用不足,缺乏多元化资本补充渠道,限制了其经营和服务能力。三是市场准入门槛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基本上以县为独立法人,机构多、规模小、实力弱、发展不平衡,部分机构产品创新和业务开展难以达到监管准入门槛,已难以满足新时期农村日益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四是各类政策壁垒多。如财政资金专户只能开立在国有银行的规定一直没有明文废止,导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拓展财政、社保等专项资金存放上困难重重,限制了其支农资金来源,不利于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基于上述问题,孔发龙代表在议案中建议:一是以推动省联社改革为契机,借鉴人民银行在上一轮农信社改革中以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在制定严格标准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前提下,启动新一轮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帮助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化解风险。二是监管部门出台具体措施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人民银行提供央行票据互换等相关政策支持。三是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联合设立债转股子公司、理财子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展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和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四是明文废止关于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立财政、社保等公共性资金专户的相关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同时,孔发龙代表还认为,应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他在议案中提出几项建议:一是梳理整合当前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政策,启动互联网金融立法工作,将互联网金融发展纳入到系统、规范和完整的法制框架内。二是进一步理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在理清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和地方对具体互联网金融业态的监管职责和边界,消除监管盲区。三是加强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可借鉴网联的成功经验,由人民银行牵头,把基于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用类数据进行整合集中,搭建统一的线上线下征信平台,有效防范“共债”、欺诈等风险,更好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责任编辑:何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