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建议尽快制定互联网金融“信息中介”标准
2013年余额宝的出世,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带货王”。而随着监管趋严,其风险不断暴露,部分P2P网贷平台跑路,成为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2019年3月4日,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天任拟提交《关于构建互联网金融长效管理体制,稳定金融安全的建议》,建议严格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标准,同时构建互联网金融长效管理体制。
张天任认为,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不少乱象,有些机构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传销,不仅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也严重威胁了国家金融安全。
截至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仍未得到完全释放,新的风险点和风源点正以现金贷、套路贷、ICO、STO等形式出现,过度借贷、暴力催收、超高费率、侵犯个人隐私等仍屡禁不止。
监管体制上,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体制相比,最大的特征是跨区域经营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这与“P2P属地监管”存在矛盾,客观上造成了监管难度大,追债成本高。
张天任指出,张天任提出四个建议: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金融信息中介”的标准,出台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准入条件,从目前的备案制过渡到准入制。
对涉及到公众投资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前置审批,只有通过严格的审批后才能从事相关业务,并纳入监管范围,实施穿透式监管,防止监管套利。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采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大追讨力度,为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营造良好健康的环境。
三是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建议以省级地方监管机构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落实属地监管部门担负第一责任;以从事互联网金融法人为监管对象;
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构建以行政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长效监管体制。
四是建设信息预警平台。建议有关部门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监测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切实做到事前有准入、事中有预警、事后有执法的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推动互联网金融的规范有序发展。
实际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就设在央行。据柒闻网了解,2019年1月召开的央行2019年工作会议也明确,将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与此同时,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
此前,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风险提示》中强调,如若违反规定,将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理。涉及非法集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何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