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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推行驾驶证电子化!公安部推出12项交管改革新措施
来源:计算机世界
2021-05-10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电子驾驶证将于2022年全国推广。

 

5月10日上午,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其中,试点推行电子机动车驾驶证受到广泛关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介绍,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提升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据介绍,电子驾驶证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式样全国统一,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外,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电子驾驶证的应用效果,3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下一步,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扩大应用场景,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

除试点推行电子机动车驾驶证外,12项便利措施还包括: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

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

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适应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提供线上线下温馨服务,优化网上代办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

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

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

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

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

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在部分省份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

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责任编辑:王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