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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产业的空心化之忧
作者:笪兴 | 来源:The World in 2018 杂志
2018-03-13
中国在互联网领域,已经超过了许多传统列强,和美国一起处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然而这种领先,背后也有其危机所在。

 

  

  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如今,中国在互联网产业上和美国一同处于世界范围内的绝对领先地位。

  从大型公司角度分析,腾讯和阿里巴巴的市值分别达到了5700亿美元和4800亿美元,与全球所有信息科技企业相比已不相上下,仅有9090亿美元的Apple、8150亿美元的Google、7090亿美元的微软、6566亿美元的Amazon超过了腾讯,腾讯已超越5502亿美元的Facebook。而处于第二梯队的百度、京东、网易市值也分别达到了894亿美元、643亿美元和439亿美元。

  从中型公司角度分析,在TechCrunch实时统计的独角兽公司排名中,市值前11名的独角兽公司中有6名来自中国,分别是价值750亿美元的蚂蚁金服,520亿美元的滴滴,450亿美元的小米,300亿美元的美团点评,200亿美元的今日头条,185亿美元的陆金所。

  在互联网科技的多个子领域,例如移动支付(支付宝、微信)、互联网金融(陆金所、蚂蚁金服)、交通出行(滴滴、摩拜、OFO)、移动化与本地生活(美团点评、饿了么)等,中国的发展与创新甚至都不逊色于美国。

  恰当的发展时机、相对独立的市场所带来的规模优势、意识形态原因导致的近似产业保护效应、充足的资本支持与助推,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促成了中国互联网产业在过去20年的迅猛发展,并形成了今日中国和美国的在互联网领域的双强局面。

  正是因为这种特殊机遇所带来的优势,腾讯、阿里、百度才可以凭借在资本市场上以高估值获得资金,并支持其过去五年在海外的大量投资与并购;也同样是基于这种特殊机遇,小米、传音、猎豹、今日头条、摩拜等企业,才可以利用中国与其他新兴国家在互联网领域的科技代差,实现在海外市场的直接拓展。无论是腾讯或阿里所使用的通过投资和并购间接进入国际市场,还是小米或摩拜所使用的通过业务扩张直接进入国际市场,中国互联网企业都在逐渐完成从“中国企业”向“跨国企业”的转型。

  上一代中国企业,更多是通过国际贸易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其主要竞争力在于中国廉价劳动力与较低的运营成本,因此可以向国外出口便宜的农产品、纺织品、玩具以及电子产品或机械零件,而很难在海外市场实现真正基于品牌、技术或服务竞争力的业务拓张。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先进的整体产业环境,也让小米可以将其相对成熟的手机产品与移动操作系统在印度和东南亚销售,让传音可以发挥深圳发达的电子和通信产业供应链所带来的优势,而实现低端智能机在非洲销售,让摩拜和ofo更可以利用原创的领先模式,将其结合了互联网与硬件的出行服务在欧洲和东南亚市场实现渗透。

责任编辑: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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